近日,记者从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获悉,咸宁市公检中心荣获市级园林式单位荣誉称号。
咸宁市公检中心荣获市级园林式单位荣誉称号 咸宁市公检中心位于咸宁市咸安区锦龙路28号,占地面积50.2亩,绿地面积15860平方米,绿地率为47.4%,栽植桂花、香樟、红叶石楠、银杏等各类树木795棵。 自2019年组建以来,咸宁市公检中心始终注重把美化绿化纳入日常工作日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努力将单位建设成园林空间疏密有致,绿化充足、色彩丰富的园林式单位。 该单位聘请了专业园林公司负责园林绿化栽植、养护、除草等管理工作;印发《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行政事务管理制度》,明确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要求,实行分片责任管理,由责任部门定期巡查责任区域,劝阻乱扔垃圾、踩踏草坪等不文明现象,及时报告苗木损毁、死亡等异常情况。 同时,咸宁市公检中心不断增加资金投入,保障院内园林绿化建设。2019年,该单位投入24万元栽种83棵树木,建起74个停车位的生态停车场,同时补种草坪进行绿化建设;2020年栽种97棵树木,使生态停车场数量达到149个。
咸宁市公检中心完善院内绿化建设 下一步,咸宁市公检中心将对照省级园林式单位标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绿化投入,加强绿化管理,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更为舒畅的办公环境。(通讯员李成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