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 ,记者了解到,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7日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0年第21期)显示,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武汉、黄石、襄阳、宜昌、荆州等地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共19类食品550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9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不合格率为2.04%。
据不合格产品信息第一项显示,京山市家乐福玛特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福美来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规格型号为5L/壶,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年4月2日,过氧化值含量为0.62g/100g,标准值为≤0.25g/100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第五项显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销售的散称草鱼,恩诺沙星含量为211μg/kg,标准值为≤10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日期为2020年6月23日。 第八项显示,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嘉鱼店销售的散称鲈鱼,恩诺沙星含量为868μg/kg,标准值为≤10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日期为2020年6月4日。 第九项显示,中石化江汉石油生态农业发展潜江有限公司五七葡萄酒庄生产和销售的杉林冰露红葡萄酒(油城珍酩),规格型号为750mL/瓶12%vol,生产日期/批号为2018年8月21日,酒精度含量为16.0%vol,标准值为11.0%vol-13.0%vol,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第十项显示,中石化江汉石油生态农业发展潜江有限公司五七葡萄酒庄生产和销售的杉林冰露红葡萄酒(杉林珍藏),规格型号为750mL/瓶12%vol,生产日期/批号为2019年5月17日,酒精度含量为15.0%vol,标准值为11.0%vol-13.0%vol,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荆州、荆门、咸宁、仙桃、潜江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并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记者胡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