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开展联合执法,深入辖区三轮、四轮电动车销售网点,对非标车辆开展联合整治。
执法人员现场核验三轮四轮电动车相关信息 行动当天,执法人员对银泉大道、亿丰农贸市场周边、鱼水路等地电动车销售网点进行实地查验,对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车辆进行暂扣,对店里雨篷、遮阳伞及违规电动车套牌进行收缴,当天暂扣非标三轮电动车9辆,四轮电动车4辆,收缴雨篷300件、违规电动车套牌20张。 据了解,在此次整治前,该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摸排销售三轮四轮电动车及配件等产品销售企业信息,建立销售企业台账,掌握第一手资料;与经营户签订《咸安区电动车销售经营者承诺书》;印制《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销售和购买电动车的告知书》3000余份向经营户及市民发放,通过该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6月1日开始,持续将近6个月。重点整治销售未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属于CCC认证目录但未认证、假冒伪劣的三轮四轮电动车,查验电动车门店的主体销售资格是否合法有效、销售台账是否完整。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及配件等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销售市场专项监督检查、执法监督检查后处理、专项宣传教育等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力争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约谈一批问题突出企业,帮扶一批质量管理薄弱企业,以更加主动有效的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从源头上管控,禁止未经认证的车辆流入市场,严防三轮四轮电动车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为8月5日咸宁中心城区对三轮四轮电动车实行限时禁行管理打下基础。(记者胡毅、通讯员章和开、郑登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