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咸宁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部署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通过强化“四点”,扎实推进咸宁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把握重点落实责任 结合咸宁市实际工作,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以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中药饮片、疫情防控产品、集采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等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通过分类实施、专项检查、“线上线下”方式等将咸宁市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根据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工作部署,要求辖区“两品一械”相关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并结合自查发现问题提交自查报告,限期进行重点督办,切实消除风险问题和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该局已收到1548家“两品一械”企业和单位自查整改报告,自查风险点247个,已整改到位196个,承诺限期整改到位51个。 突出关键点强化办案 该局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以案件查办为抓手,严厉打击“两品一械”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已查办药品类案件17件,器械类案件10件,化妆品类案件8件。 着眼结合点强化联动 为了强化与公安、卫生健康、医保、湖北省药监局咸宁分局等部门的沟通联动,该局建立健全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证据转换、检验鉴定、信息共享、联合督办、信息发布等方面的行刑衔接机制,围绕专项整治总体目标,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同配合、同向发力,形成联打联防联动工作态势,形成案件查办合力。 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消费者投诉举报查办了一起涉嫌制售假药案件,目前已移送市公安局进一步侦办;通山县市场监管局通过日常监管发现一个向药店推送性保健品团伙,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已对相关产品性质进行认定并出具了认定意见,目前通山县局正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侦办此案。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检查3次,已有2件涉嫌销售假药案件线索正在排查跟进当中。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统筹检查、检验、监测、举报等手段和渠道,推进检查稽查融合,深入查找违法线索,全面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收集的各类违法违规线索,建立清单,深入调查核实,线索问题实施销号管理,调查属实的违法线索,坚决彻查产品渠道,追根溯源,严控安全风险,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做到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消除一批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记者胡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