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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十年,武汉胜利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纷纭乱象

来源:本站 作者:熊源 阅读: 发布时间:2022-01-30
摘要:近日,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2021)鄂0222刑初87号《刑事判决书》(后称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原武汉市洪山区胜利村党支部书记孙黄秋因涉嫌犯受贿罪,去年2月被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案件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孙黄秋受

近日,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2021)鄂0222刑初87号《刑事判决书》(后称“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原武汉市洪山区胜利村党支部书记孙黄秋因涉嫌犯受贿罪,去年2月被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案件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孙黄秋受贿事实,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一纸判决书的裁定中,除被告人孙黄秋以外,唯一被点名的开发商刘光明尤为瞩目。从在案人员的供述中,可以窥见当地房地产开发商刘光明行贿的蛛丝马迹,也牵扯出武汉胜利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进艰难、烂尾十年的原因。

 

湖北阳新县人民法院(2021)鄂0222刑初87号《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背后的权钱交易

从权钱交易到落网,被告人孙黄秋与开发商刘光明的交往长达十年。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2021)鄂0222刑初87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10年,孙黄秋经亲戚程某介绍,与刘光明相识。随后,双方有过至少三段密切来往与金钱交易。

孙黄秋与刘光明的相识,起源于胜利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在各地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土地需求急剧膨胀,土地价格节节攀升,形成了巨大利益诱惑。胜利村的城中村改造工程背后,也不乏官商勾结的戏码。

2010年,孙黄秋任武汉市洪山区胜利村党支部书记。刘光明攀上孙黄秋这层关系后,与其洽谈该村改造工程项目合作。为避免纠纷,刘光明要求胜利村与先前未谈妥的开发商王尤文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孙黄秋借机提出,之前找王尤文借款130万元且已用于其个人开支,还款后才能解除合作。刘光明当即表示,这件事他来处理。

几天后,孙黄秋在亲戚程某的别墅家门口,收受了刘光明安排程某送的150万元的现金。这笔钱,孙黄秋拿出130万还给了王尤文,剩下的被用于其个人消费。

判决书显示,2013年6月,刘光明为感谢孙黄秋在城中村改造项目承接和手续申报等事项上的帮助,经询问得知孙黄秋喜欢路虎车,于是安排程某为孙黄秋购买了一台路虎车。

当年7月5日,刘光明安排人员从其武汉润诚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账200万至程某的公司。三天后,程某安排公司财务人员将这笔钱转到了司机账户。一周后,程某安排司机陪同孙黄秋到武汉市竹叶山汽车交易市场为孙黄秋购买了一辆黑色路虎越野车,先后购车、上牌、缴纳税款、购买保险等,共花费178.26万元。为掩人耳目,在孙黄秋的安排下,此辆车的登记车主为程某司机姓名。

直至2015年上半年,孙黄秋向刘光明提出其女儿准备结婚,但没有婚房。该案判决书证实,刘光明为感谢孙黄秋在城中村改造项目承接、土地开发面积置换增加和手续申报等事项上的帮助,花费320万从程某的大哥那里购买了一套别墅赠予孙黄秋。

由于该栋别墅为还建房,无法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户主变更仅需在物业进行业主变更登记。孙黄秋为掩人耳目,两次变更业主后,户主登记为其司机名字,但别墅一直由孙黄秋实际控制和使用。

在与刘光明的接触中,孙黄秋共计索取及收受刘光明150万元、花费178.26万元购买的路虎越野车⼀辆,以及价值为315.568万元的别墅⼀栋。除此之外,孙黄秋还索取及收受程某1500万元、港币10万元。案发后,孙黄秋退回了违法所得的其中500万赃款,涉案路虎越野车已扣押,涉案别墅也已查封。

一度被拖延的改造项目

在过去,武汉曾有“中国最大县城”之称。时间的齿轮往前推移十余年,站在高空俯瞰全城,可以看到这座城市密密麻麻的城中村落,数量和规模惊人。

 

武汉城中村

城市化的推进,必然要加速城中村的“遣散”。2009年,武汉市全面启动“城中村综合试点改造”项目。当年2月,武汉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文件》,要求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二环线内56个城中村综合改造任务。

“城中村模式”一度成为武汉市众多外来和本土开发商追捧的热点,孙黄秋和刘光明的结识时间点,恰是“踩”着武汉城市更新的步伐。事实上,三年限期过后,武汉二环内城中村的改造目标并没有彻底完成,地处洪山区张家湾街的胜利村项目更是一再拖延。

直至2014年,当地媒体实地探访紧邻武汉三环高架的胜利村,胜利村低矮的楼房在周边楼盘的映衬下显得十分刺眼。相邻的双建村,一幢幢高楼已经拔地而起,村民最迟当年年底就能搬进还建楼,而临近的光霞村和毛坦村动作更加迅速,新式的商品房早已建起。唯独胜利村还一副破败不堪的模样,成了周边连片村庄中“被遗忘的孤岛”。

相关知情人士解释,刘光明拿到胜利村城中村改造商品房开发项目后,挪用还建资金导致还建房的建设一度进入了缓滞阶段。

裁判文书上的这份判决书显示,2016年下半年,刘光明告知孙黄秋,已经将胜利村城中村改造中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全部转让给东原地产旗下武汉东原益丰公司。

而据公开报道,2016年8月,东原地产与武汉和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武汉东原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底价17.35亿元竞得洪山区青菱乡胜利村P(2016)086号-87号两宗旧改地块,成交楼面价2097元/平方米。

判决书指出,刘光明为感谢孙黄秋在城中村改造项目承接、土地摘牌和手续申报等事项上的帮助,还曾承诺要给孙黄秋1亿元表示感谢。由于孙黄秋时任胜利村党支部书记,刘光明准备等孙黄秋退休后再兑现。直至案发,孙黄秋未收受以上款项。

上述知情人还透露,在经历了被滞缓和被转卖后,胜利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最终成为武汉市最后一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更是直至2021年才尘埃落定,与政府最早下达的“任务书”限期晚了足足十年。

涉案开发商商业版图

一方面拉拢、腐蚀国家基层实权官员,另一方面打造乡贤慈善形象,构成了涉案商人刘光明的双面人生。

据判决书认定,2010年中旬至2020年8月,被告⼈孙黄秋利用担任武汉市洪⼭区胜利村党支部书记,协助⼈民政府在征地拆迁等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接、面积增加、土地摘牌和手续申报等事项上为开发商刘光明等多人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财务。

从判决书看,“面积增加”“谋取利益”等词耐人寻味。而上述事实,被告⼈孙黄秋在庭审中均无异议,且有武汉市洪⼭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关于胜利村城中村改造相关书证、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等书证,多位涉案证⼈的证言,资产评估报告书,以及被告⼈孙黄秋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公开报道显示,刘光明从小在武汉长大,系湖北天门籍企业家,老家位于净潭乡杨文村,地势低洼,易涝易旱,是全市重点贫困村之一。2018年3月,净潭乡聘请刘光明做杨文村村委会“荣誉主任”。刘光明在报道中曾表示,将捐资1000万元助力家乡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

而据天眼查显示,刘光明是涉案企业武汉润诚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光明共有六家关联企业,除此之外,他还是湖北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厚德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幸福家具厂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湖北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凝瑞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科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东。

 

天眼查截图

当前,武汉厚德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科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幸福家具厂三家公司已经注销,其余企业仍为开业状态。

本案知情人透露,刘光明本人在2018年初就已潜逃,或许人在香港,但究竟身处何方,仍是一个谜团。

(来源:凤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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