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记者从宜昌市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兴山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市场秩序,该局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强力推进各项监管制度落实。 为严格工作制度,落实各方责任,今年3月份,兴山县公共资源监管局牵头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部门要严格按规定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兴山县公共资源监管局负责整体推进,把标后监管要求贯穿到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 同时,兴山县公共资源监管局每个季度会召集兴山县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国土七部门召开联席会,结合工作实际交流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协调处理好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 项目标后履约检查通报会 为保证监管到位,兴山县建立了重大项目标后告知提醒制度。在项目招标结果公示后,兴山县公共资源监管局、行业主管部门、双方共同组织招标人、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将实施约谈,督促中标人认真履约,明确标后监管纪律和工作责任,就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严格履行合同、保证现场考勤等进行公开承诺。 此外,兴山县各部门还会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问题整改。各部门都把标后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日常巡查的重要内容,该局负责监管督查,每季度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该局还实行联合惩戒,让一处受罚处处受限,避免人为干预检查执法情况,做到部门联动,综合执法。 据了解,近年来,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创安”的要求,联合各部门强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有力净化了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取得积极成效。(记者熊源、通讯员杨守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