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人民法院新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村民之间的财产损害引发的赔偿纠纷案,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有效化解了矛盾,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调解现场 “法官你好,我要起诉,我种的树被人移走了,”一位村民向法庭提出诉讼请求。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行动,联合当地社区和派出所调查此事的具体情况。 经过了解,原告与被告是同村村民且为邻居关系,原告在村集体所有的河堤旁种植了33棵桂花树。然而,被告未经原告同意便私自移除了部分树木,导致双方发生争执。此前,云梦县道桥派出所与司法所已尝试多次调解,但未能促使双方达成共识,所以原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给予经济赔偿。 由于该纠纷发生在村民之间,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矛盾,避免邻里关系恶化,承办法官决定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调解策略。承办法官邀请了社区书记一同参与此次调解会议,共同为双方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会上,承办法官耐心地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社区书记则从情感层面出发,强调邻里和谐的重要性,鼓励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 “咱们都是多年的老邻居了,何必因为这点小事情闹得不可开交呢?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和气生财嘛!”社区书记温言劝说。 经过各方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根据协议内容,社区将出资购买新的树苗,并协助被告一起将其补种回原告最初种植的位置。这一解决方案不仅满足了原告的合理诉求,也维护了双方长期友好的邻里关系。 云梦县人民法院新店人民法庭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继续探索和完善“法庭+”多元化解纷机制,加强与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合作,力求在更早阶段预防和解决潜在的社会矛盾,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来源:孝感市云梦县人民法院 通讯员施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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