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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滴滴司机被害案”一审宣判: 凶手被判死缓并限制减刑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易澳

9月24日下午,湖南常德“滴滴司机被害案”在汉寿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记者从受害者司机家属处获悉,被告人杨某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据此前报道,湖南某高校在校生杨某淇因厌世,网购匕首后,在2019年3月23日晚上,连捅当地一名网约车司机陈某20余刀,致其死亡。其后,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出具精神鉴定意见书称,嫌犯有抑郁症,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家属不认可该鉴定结论,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一审宣判死缓
 
9月24日下午,记者从受害者司机家属处获悉,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杨某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被限制减刑。
 
此前,在一月份的庭审现场,杨某淇的辩护人提出,杨某淇作案后自首,且因患有抑郁症导致作案时仅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请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
 
但受害者家属提出质疑,他们在庭审时,关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并没有要求具体的数据,只需要是凶手以及家人的一个态度,“他们从来没有给我们道歉,良知、良心去哪儿了?”
 
而公诉机关则给出量刑建议,“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杨某淇刑事责任,鉴于其作案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建议对其判处死缓。”
 
案件复盘:
 
19岁大学生深夜杀害滴滴司机
 
2019年3月23日晚上11点过,湖南常德网约车司机陈某死在回家的路上,凶手为湖南某高校信息工程学院的大一在校生杨某淇。
 
杨某淇当时只有19岁,在捅伤陈某20余刀后报警自首。他供述称,自己因悲观厌世,早就起了轻生念头,当晚属于临时起意将司机陈某杀害,“没有其他原因”。
 
案发过后,当地网约车司机纷纷对陈某的死表示惋惜,对凶手的残忍行为表示愤怒,“那晚换做是谁,可能都会遭遇不测。”有司机告诉记者,这件事在当时,引起了网约车司机的极大不满。
 
据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出具的一份对嫌犯杨某淇的精神鉴定意见书显示,被鉴定人杨某淇诊断为抑郁症,在该案中实施危害时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2020年1月3日,该案在汉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记者从受害者司机陈某的家属处获悉,在庭审时,家属明确要求对杨某淇重新进行精神鉴定。
 
陈某妻子田女士告诉记者,在开庭之前,家属曾希望能够看到杨某淇的父母,哪怕当面表个态也行,但当天庭审时,杨某淇父母并未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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