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记者刘慧 5 月 14 日,证监会 5 月 14 日宣布,近日依法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 21 名责任人员处以 90 万元至 10 万元不等罚款,对 6 名主要责任人采取 10 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与此同时,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欺诈行为,践踏法治,对市场和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生态。证监会最终认定,2016 年至 2018 年期间,康美药业虚增巨额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康美药业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上述行为致使康美药业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证监会表示,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职责,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及诚信记录等追责体系,对财务造假等行为重拳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