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当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被告人许某盛、吴某金提起公诉。
2017年11月,许某盛和汪某某(另案处理)商议,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并参与利润分成。之后,许某盛、汪某某来到当阳市,租用当阳某公司员工宿舍楼三楼,并购买了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用于开设赌场的设备。
许某盛、汪某某在同乡、同学、亲戚中招揽人员前往当阳开设网络赌场。许某盛等人通过微信等工具拉拢参赌人员在赌博网站中注册会员,并利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接收参赌人员的赌资,充值到该赌博网站上供参赌人员赌博。吴某金系福建省安溪县人,在北京从事个体运输。
2018年2月,吴某金受许某盛邀约,来到当阳,参与赌博网站的后台管理和客服工作,负责为参赌人员充值上分、提现等事宜。经当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远程勘验,许某盛、吴某金等人代理的赌博网站,注册会员总计1640人,赌资高达1.5亿元。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待许某盛、吴某金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据悉,近几年,当阳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上级部门要求,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已公诉多起电信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赌博、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嚣张气焰。(记者熊源、通讯员小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