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记者了解到,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向青海省反馈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专项督察的情况。
青海湖
督察组指出,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思想认识、发展理念、工作作风和工作推进力度等方面仍有不足,与其重要的生态地位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其中,黄南州泽库县擅自将麦秀镇垃圾填埋场选址于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环境隐患突出。
青海对于盐湖资源利用和保护缺乏总体规划和布局,基本处于"有盐湖就有开发"状态,部分企业长期违规大量取水,一些企业长期违规拦坝取水、破坏河湖自然生态,青海盐湖集团仅2018年就违规从格尔木河引水约1亿立方米,有关部门对此默许放任,导致部分区域盐渍化、荒漠化问题加剧。
督察组指出,青海省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的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工作推进缓慢,应于2018年底完成的47项整改任务,督察时有12项未完成;玉树州大场金矿综合整治工作滞后,督察时仍有3万吨含氰化物危废露天堆存,对周边环境造成威胁。
督察还发现,环湖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湖北岸刚察县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县政府驻地沙柳河镇21.4%的区域为污水管网空白区,污水通过沙柳河排入青海湖。违法违规排污行为仍较突出,二郎剑污水处理厂紧邻青海湖区,2018年10月以来,出水总磷最高浓度超标达9倍,氨氮等超标问题也很突出。
此外,青海危险废物违规处置情况也较普遍,西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超期暂存危险废物达800吨;青海制药厂2013年至今产生的6吨有机废水三效蒸发废渣一直未予处理。(记者熊源、胡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