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紫荆卫视记者 程功)郑州,这座美丽的城市,疫情之后各行各业迅速复工复产,再现大都市的繁荣景象。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郑上中段1号元通纺织城,是一座拥有52万方集商业、住宅、娱乐等超大型综合体。17万平方繁华品牌商业城,车水马龙喜迎四方宾客;10万方精品都市住宅区的居民恢复了往日的忙碌,5万平米写字楼灯火辉煌,8万平方多元化品牌馆,12万平米品牌纺织服装会展中心,休闲娱乐连锁餐饮等尽显昔日的繁荣。
 今天,中原纺织行业已成为中原经济的支柱产业,并带动郑州由商贸之城升级为品牌之城屹立中原。
2020年8月15日,河南殷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香港紫荆卫视新闻资讯中心来函反映称: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抢在2019年年底的时间节点, 12月31日与河南中财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作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就“郑州元通纺织城”项目的物业管理开展合作;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元通纺织城项目的物业服务工作,并承担第三人河南中财公司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所有责任。合同签订时,该公司对此事大肆宣传,其意图就是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股价。
2019年12月27日,新城悦物业公司拓展部总经理解咏与郑州殷民物业公司负责人肖志为,代表各自的公司办理了元通项目资料移交签字手续。当天下午,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戚小明选择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以自有资金在公开市场按平均价格每股11.79港元,认购合共20万股公司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02%,总代价约235.84万港元。
 殷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来函中反映:合同签订后,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快速进行查验后便进入了元通项目现场,欲通过元通项目而迅速获利。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物业服务管理费锐减,该公司置广大业主和商户的安危于不顾,在没有进行任何交接的情况下,于2020年6月23日贸然撤场,其单方毁约的行为缺乏商业道德和诚实原则,使52万方的元通项目没有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和服务,造成项目现场缺乏安保、没有保洁、电梯停运等严重后果。7月2日,河南电视台对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辞而别进行了专题报道,给元通项目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7月16日,香港紫荆卫视记者在郑州元通纺织城实地采访中了解到,郑州元通纺织城这座超大型商业综合体物业项目,2020年1月1日由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工作。2020年6月23日,该公司在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撤走全部工作人员,导致该商城出现管理真空。
 记者现场采访了业主元通集团工作人员邢女士。据邢女士介绍: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是负责元通纺织城项目的物业公司。我最近了解到,新城悦公司在服务期间,住宅区电梯多次停运,业主怨声载道,多次来投诉。卫生打扫不到位,卫生间、通道包括垃圾桶都没有更换。还有就是我们这个广场上也经常有商户投诉,场馆的电梯也停运了,我们大厦有二十多层,电梯停了将近一周左右。原因是新城悦物业公司跟电梯维保单位上海三菱电梯维保公司没有交维保费。业主方准备请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公司双方坐下来一块协商,到物业办公室发现所有的办公用品都撤掉了,人也走了,具体什么时间走的我们不清楚。元通项目这么大,有商铺,有住宅,有办公,有写字楼,在我们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突然撤离,对这个项目的影响非常大,商户找他们的工作人员也找不到,我们只能在现场坚守,把现场秩序维护好。
 配合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元通物业项目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河南殷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肖志为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新城悦物业公司与我司签订合作协议之前, 新城悦物业公司对项目整个情况进行了深度的了解, 并对市场作了认真的调查。我司也通过多方了解和认证。新城悦物业公司不仅是一家专业的物业公司,而且是一家上市公司。虽然如此,我司对新城悦物业公司管理好元通纺织城52万方平米这样一个超大型商业综合体物业,仍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双方于2019年12月31日签订了合作协议。让人意外的是,新城悦物业公司单方毁约,抛弃管理服务对象,一走了之。为了防止意外发生,保障元通纺织城几万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司临时组建了一支应急救援队接管物业。新城悦物业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进场,到6月23日撤场,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商城发生火灾3起,现场混乱,业主、商户投诉不断,怨声载道。事实证明,该公司既不具备大型商业管理的能力,也不是真心管理这家“航母”物业项目,而是另有目的”。
上海三菱电梯维保公司宋志兵先生向记者倾诉:19年12月份由于交给新城悦物业公司管理,没想到在6月份的时候不声不响的走了,连通知都没有,欠我们维保费有十几万也不知道找谁要。商户张先生说:真不知道有物业公司,感觉没有物业,环境这么差,没有发现物业公司在管理。
 7月25日, 香港紫荆卫视新闻资讯中心发电子邮件致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至7月31日,香港紫荆卫视新闻资讯中心收到新城悦服务物业投资拓展管理中心的回复。
 因回复函没有印章,笔者特发函询问是否是贵司的正式回复,回复是肯定的。
 新城悦物业公司在回复本新闻中心的函中写道:“我司从未进场正式接管该项目”;“殷民物业违法占据元通纺织城的行为是对业主的恶意侵权……殷民物业无权对该项目物业进行管理”。记者了解到,新城悦物业公司拓展部总经理解咏、郑州殷民物业公司负责人肖志为,代表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办理了元通项目资料移交签字手续。
 据河南中财公司陈先生介绍: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民事起诉状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垫付的150余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新城悦物业公司进场后发生的费用由该公司承担。从元月1日至6月,保安及工作人员均由新城悦物业公司负责招聘签合同;工资、员工餐费、水电设施维修费、疫情期间消杀物质等等,约150万元,由新城悦公司承担。
 关于元通纺织城已成立业委会一事,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2020年7月2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元通纺织城项目业主委员会的设立批准文件,分别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中原区须水办事处出据调查令,没有查询到有关元通纺织城项目业主委员会设立、批准的任何文件,三个部门工作人员相互推诿。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占传德律师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成立业主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首次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社区、业主、建设单位代表组成,拟定选举方法,推选业委会候选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履行登记手续及公示,业委会即可依法履行职责。业委会的成立情况应当依法可以查询。
郑州元通纺织城项目业委会既然没有成立、批准时的相关文件,那么他的合法性值得怀疑。可是,元通纺织城项目业委会的印章又从何而来.......
 新城悦物业服务公司在7月31日回函中特别提请香港紫荆卫视新闻资讯中心注意:“在法院生效判决公示之前,贵司作为新闻媒体应当谨言慎行,任何误导性言论均有可能引起严重后果。若因贵中心在司法判决前的不当言论导致我司社会评价降低,我司除依据《侵权责任法》追究贵中心的民事责任外,不排除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报案处理,追究诽谤者刑事责任”。
记者连线采访了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王国富律师,王律师认为,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 在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这里面涉及两个程序问题:一是提前三个月告知;二是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合同本质上属于委托合同,按照《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企业,应本着对企业、对股民、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好经营中的问题,积极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经营环境。媒体的两大天职一是报道新闻事实,二是实施新闻监督。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随时报道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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