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现场 7月8日,记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近日,黄石市阳新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及律师代表等相关听证人员,参加一起拟作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此次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为89岁高龄的张某,其因不慎引发山火,涉嫌失火罪。今天请你们过来,主要是想听取你们的意见,请你们帮助'把关'。"听证会上,该院控申部门检察官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举办此次听证会的意义和目的。随后,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认定的事实、存在的问题和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以及法律依据对案件进行分析说明和释法说理,帮助在场人员充分了解了案情。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就移送审查起诉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补充说明。 记者了解到,此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法律意识淡薄,由于思念2019年病故的儿子,于今年年初独自上坟拜祭,致使3.51公顷林地及8.41公顷荒地发生火灾,在违反法律规定的同时,也给该林场承包人造成了直接损失。 该案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案发后其家人第一时间主动向该村支书说明情况,委托报警,犯罪嫌疑人张某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调查,如实交代问题,并对受损林场承包人作出经济赔偿共计七万元。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张某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同时,由于年纪大,身体状况较差,案发后有自首情节,积极主动赔偿损失,得到了受害人及村民的谅解。通过讨论分析,决定拟作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审查听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侦查机关的意见。 现场听证人员 "不起诉符合法理、人情,让司法有是非、有温度,同意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此次听证活动既是检察院大力推行'阳光检察'的真实写照,又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与会人员认真听取案情介绍后,纷纷围绕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讨论,最后一致同意该院作出的不起诉意见,并对此次公开听证会点赞。(记者熊源、通讯员吴永风、柯美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