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宋文虎报道,6月15日,记者从咸宁市通山县优化营商环境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县制定了《通山县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的暂行规定》,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实行奖励。 规定明确,凡是今年1月1日后在通山县注册,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环保要求和办理项目税务登记手续,且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纳入奖励范围。 对于个人,奖励形式共分两种。针对社会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实行经济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知名人士,授予"招商大使"荣誉称号,并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针对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商引资有功的,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时予以优先考虑,并公开通报表扬,给予嘉奖记功。 该县对各乡镇、县直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实行不定期通报、半年现场拉练、年终考评排序。 会上,该县通报表扬了程刚等25名招商引资有功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