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7 日中午,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武汉发布”官方平台发布消息称:呼吁广大爱心人士,在组织捐赠医用物质前,先熟悉掌握医院所需物质的品种和标准,并尽量通过红十字会统筹实现捐赠,以免绕开红十字会定向捐赠后,增加医院查验负担,带来安全风险。对绕开红十字会直接向有关单位捐赠的防护用品,凡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我们将依法处理。举报电话:12315。
此消息一出,网络上各种议论此起彼伏。网友们围绕几个关键词展开了讨论,记者汇总了一下,有两大关键点是争论的焦点。
一是“绕开”。网友大多数意见是,什么是绕开?捐赠自由,想通过谁捐就通过谁捐,想捐给谁就捐给谁,这是每个人和企业的权力。谁给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的权力随便给捐赠的个人和企业打上“绕开”这个烙印,谁又规定捐赠必须通过眼下网上讨伐声一片的武汉市红十字会?
二是“涉嫌违法违规,依法处理”。网友的意见汇总就是,号召捐赠就号召,这个时候加这个反诘式的条件干什么,威胁捐赠者?网友也有许多反问:难道平时违规就不处理?通过红十字会捐赠的即使违法也不处理?
网络在某些时候能反映群众的主流意见,这是真实的,需要当地政府细心聆听的中肯意见。记者不由得感叹,武汉市红十字会能量真大,能请得动执法权力部门武汉市场监管局来站台,甚至威胁捐赠者——文中最开始称“爱心人士”。这也侧面反映出我们的地方官员至今仍是官僚做派,一言不合就“抖狠”,丝毫不顾及会伤害捐赠者的心,也不顾及此举会损害当地政府辛辛苦苦树立的公信力。
为群众考虑,为群众着想,是党员干部的天职。但在疫情如此严重的当下,武汉市红十字会还炫了一把能量,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也不忘展示肌肉,甚至事后还组织删除各自媒体的相关文章。这不仅让群众心寒,让爱心人士失望,也完全与湖北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刚下发的通知文件中,重点整治疫情防控中的 6 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明确指示和精神背道而驰。
眼下全国媒体的眼睛都聚焦湖北,这类可笑的“差错”是逃不开聚光灯的。在武汉市可以删掉一些自媒体的稿件,难道还能删除兄弟省市区媒体的稿件么?
记者在此选了一篇比较有代表性的媒体稿件供读者参详。(中国食品安全报网记者 胡毅)
绕开红会捐赠,涉嫌违法将被依法处理?律师表示:公告措辞含混、没有法律依据
经济观察报 2020-02-07 16:50:58
经济观察网记者 陈伊凡 2 月 7 日,武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博“武汉发布”发布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消息称:“对绕开红十字会直接向有关单位捐赠的防护用品,凡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我们将依法处理。”
尽管随后,武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官微删除了这条信息,但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邓学平表示,尽管武汉发布的官微把微博删除,但这份文件并未撤回,撤回公告必须另行发文。
针对信息中提到的对绕开红会捐赠的防护用品,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依法处理,邓学平表示,该文件没有法律依据,且表达上含糊不清。
他表示,“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武汉监管局原本就要“依法处理”,根本用不着单独发一份通告,更用不着将“绕开红十字会直接向有关单位捐赠”作为“依法处理”的前置性条件。
他表示,捐赠金钱和合格物资,对于捐赠者来说不可能构成违法。《慈善法》调整的重点是慈善机构,约束他们保持透明,防止他们挪用捐赠钱物,《慈善法》调整的重点从来都不是捐赠者。
该信息称:
在当前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紧要时刻,社会各界及不少个人通过不同途径踊跃捐赠口罩等医用防护物质,捐赠对象主要是市红十字会,但也有定向捐赠给指定医疗机构的情形。
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应急保障组近日发布了《关于采购或捐赠防疫医用耗材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捐赠物资有关标准和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市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物资一律暂存国博中心,经过入库验收,分区分类定位存放,再以最快的速度分发出去。其中在入库验收环节,由市市场监管局派出工作人员 24 小时值守,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告》所述标准,对捐赠物质进行现场查验,判定能否用于医疗机构。这一措施有效防止了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医疗机构。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公告》的宣传和执行,进一步呼吁广大爱心人士,在组织捐赠医用物质前,先熟悉掌握医院所需物质的品种和标准,并尽量通过红十字会统筹实现捐赠,以免绕开红十字会定向捐赠后,增加医院查验负担,带来安全风险。对绕开红十字会直接向有关单位捐赠的防护用品,凡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我们将依法处理。举报电话:12315。(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话:
经济观察网记者:“对绕开红十字会直接向有关单位捐赠的防护用品,凡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我们将依法处理。”此要求有什么法律根据?会涉嫌违反哪些法律法规?
邓学平:这份文件没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 35 条规定: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根据《宪法》、《物权法》和《合同法》,公民和企业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将财产捐赠给谁、通过什么途径捐赠,都是公民和企业的自由。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权干涉。武汉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这份文件,在法律上属于规范性文件,违反了《立法法》、《物权法》等许多法律的规定,是无效的。
经济观察网记者:如果根据该消息,违“法”的话,监管会依“法”做出哪些处罚?
邓学平:武汉市场监管局的文件,在表达上含混不清。“凡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我们将依法处理”,似乎只是重申了一下执法的决心。
按照字面理解,似乎是违反了其他法律法规才进行处理。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仅仅是没有通过红十字会进行捐赠,并不会被处理。
但问题是,“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武汉监管局原本就要“依法处理”,根本用不着单独发一份通告,更不用着将“绕开红十字会直接向有关单位捐赠”作为“依法处理”的前置性条件。
总之,这份通告除了违反上位法,而且措辞含混、内容不明,会给社会造成很大的困扰。
经济观察网记者:社会捐款要注意哪些方面?社会捐款是否违反《慈善法》?如果不想通过红会,有什么解决办法?
邓学平:社会捐赠是慈善公益行为,我国《慈善法》明确予以鼓励。
社会在捐赠的时候,要注意出于善意,对防疫物资做好质量管控。比如不要捐赠假冒伪劣产品,不要捐赠含有病原体的产品,不要捐赠跟防疫完全无关的产品。
一般来说,捐赠金钱和合格物资,对于捐赠者来说不可能构成违法。《慈善法》调整的重点是慈善机构,约束他们保持透明,防止他们挪用捐赠钱物,《慈善法》调整的重点从来都不是捐赠者。如果不想通过红会捐赠,可以直接邮寄、快递或者直接送给需要物资的单位或个人。
市这则公告,乍看之下,每个字都认识,可是放在一起就理解不了。“我第一次听说送别人东西还违法了。”“为啥绕开红十字会捐赠,心里没点数么?”“捐了应急物品你们也没发放啊,咋道理都成你们的了?”吐槽之余,也有人指出这是行文的问题,非武汉市监局官方本意,是群众们误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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